风电“抢海”隐忧(2)
期待有据可依
根据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2015年,中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中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将达到3000万千瓦。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海上风电开发规划是,重点建设江苏、山东基地,推进河北、上海、浙江等地的海上风电建设。
到2015年底,江苏基地的海上风电装机实现投产2吉瓦。其中,我国将陆续开发建成南通和盐城等4个国家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吉瓦;同时,启动盐城和南通的海上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山东将要重点开发的区域为沿海陆上及近海海域。到2015年底,山东基地海上风电装机实现投产1吉瓦,在建1吉瓦。
2015年时,河北海上风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上海会重点建设东海大桥二期、奉贤和南汇的海上风电项目。此外,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海域,在5年后的2015年底,其装机也会实现投产1吉瓦,在建4吉瓦的规模。
各省市的一系列规划让风电运营商欣喜不已,但同时也有很多让他们头疼的问题。
作为我国最大的风电运营商,龙源电力的声音可谓分量不轻。谢长军提出,相比陆上,海上风电开发更复杂,涉及的利益方也更多,而且很多涉及国家战略需要,如果简单地用陆上风电的发展思路来开发海上风电,就会遇到许多问题。“现在还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我建议加快沿海省份海洋功能区域规划的更新编制,使现在无章可循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有据可依”。
据《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1》显示,2009年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发布;在学习和借鉴国外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技术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分析国内海上风电建设实践经验,逐步制定适合我国海上风电特点的,涵盖海上风电规划、预可研、可研、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的海上风电技术标准。目前已完成并发布了《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等一批技术文件。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22日召开的风电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将加强海上风电资源测评和发展规划工作,为海上风电全面持续开发打好坚实基础,同时,扎实做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工程准备;并将采取招标竞争与新技术示范相结合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同步提高海上风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服务体系,确保海上风电设备和施工质量及安全可靠运行。
李胜茂认为,政府加大对海上风电的规划有利于产业的有序发展,避免海上风电发展陷入陆上风电那样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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