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IPTV系统招标(2)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有设备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产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分;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316房间(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
1.加盖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9:00时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14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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