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石门子无功补偿采购项目招标
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石门子(49.5MW)风电项目无功补偿采购项目
招标招标编号:FD-2011-065-02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30日1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龙源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石门子(49.5MW)风电项目无功补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 内容: 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SVG) 1套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融资。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交货期:2012年5月30日前。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型式试验: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 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4、运行业绩:具有独立设计并制造本次招标 产品的市场业绩。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业绩,需提交该业绩已成功运行的证明材料(如:电站或变电站经营者签字的、证明设备成功运行的文件);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万元); 6、质量保证:具有产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设备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 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 文件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 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 文件流程: 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1.2、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 编号、标包号; 1.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11月30日13:00至15:00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