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及附件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DDL-FDZB-2011-71
受委托,对国电东源蝉子顶风电项目塔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源蝉子顶风电场工程
工程地址:蝉子顶风电场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境内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
供货周期:2011年9月10日—2011年11月10日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项目的风机塔筒(含塔筒基础环、塔筒各段间及机舱和塔筒的法兰联结)、附件及其相关的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1亿元人民币。
5.2投标人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四辊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5.3用户签署业绩证明,投标人应在近4年来有连续4年从事塔筒制造的业绩。有1500KW塔筒在四个49.5MW及以上风场一次性成功安装并投入一年商业运行的业绩。
5.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亐损)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技术性能保证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塔筒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塔筒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必须已与150套及以上类似投标型号的风机塔筒及基础环的定型的产品配套,并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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