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OPLC >

国家标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技术要求》正式启动编制

来源:中国电科院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4 20:05 
核心提示:3月18日,国家标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技术要求》编制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编制工作正式开始。会议明确了编写组成员和分工,对标准工作框架、编写大纲进行了审议,对近期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讨论,初步形成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3月18日,国家标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技术要求》编制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编制工作正式开始。会议明确了编写组成员和分工,对标准工作框架、编写大纲进行了审议,对近期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讨论,初步形成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随着电力光纤到户的发展,全国已有多个网省公司开展了电力光纤到户及智能小区建设。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缺乏统一的设计依据,产品不规范,没有相关标准可以依据。为了使得产品设计和性能质量能够得到有效保证,中国电科院信息与通信研究所于2010年编写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521-2010《光纤复合低压电缆》,填补了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这一领域的空白。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由中国电科院组织此次编制工作,国网信通、上缆所和部分厂家为编写组成员。新的国家标准将在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521-2010 《光纤复合低压电缆》的基础上,形成草案。编制工作中将广泛采纳科研院所、生产厂家、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技术性工作建立在对设计方案、应用技术、运行情况等环节全面总结分析基础之上,使本标准更具有先进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