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借道中国电信曲线介入三网融合
国家电网公司与中国电信近日签署协议,双方将在电网和通信领域开展合作,以共建电力光纤到户工程为着力点,合作推动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借着“智能电网”这块金字招牌和中国电信的合作,国家电网曲线介入“三网融合”。
电力光纤入户重任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双方将在主要基础设施领域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推进光纤到户建设;同时共同推进市场资源合作,开展光纤接入、宽带业务、融合业务、行业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实际上,前期将主要是电力光纤入户。”国家电网相关人士称。6月中旬,国家电网曾在沈阳进行了电力光纤入户试点工程。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部主任王益民表示,国家电网现已在14个省的20个城市开始电力光纤入户试点建设。“试点采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OPLC)实现电力光纤到户(PFTTH)36700户。试点成功后,将大面积推广,今后新建小区的电力接入,都将采用电力光纤入户。”王益民表示。
使用电力光纤入户的用户可通过电力光纤拨打网络电话、宽带上网、接收高清电视信号,未来还可实现对空调、热水器等智能家电控制的物联网应用。
“双方要相互提供服务,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晨霜表示,中国电信将通过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的融合优势,为国家电网提供涵盖从基础通信电路到电力行业应用等业务,帮助国家电网打造智能电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相关专家表示,电信运营商希望介入智能电网中存在的通信和应用市场,以及物联网市场的巨大商机,而国家电网也需要运营商的资源,在宽带接入和物联网控制领域分一杯羹,因此双方结成竞合关系并不奇怪。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表示,此举可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市场等战略资源的共享。“将来,电信、电网业务融合的范围会更广、程度会更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晓初表示,下一步,希望双方加强对接,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和内容。
1500亿大单
事实上,国家电网此举不仅拿下了电信网宽带化升级的大单,也为其今后的更多举动铺平了道路。分析人士称,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电信要付给国家电网建设费用,双方很有可能最后会利益分成。
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表示,“三网融合”要求广电运营商要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数字化双向化改造;而电信运营商则要推动电信网的宽带化进一步升级,实现光纤到小区和光纤到大楼。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在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到2011年,光纤宽带端口超过8000万,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每秒8兆比特以上,农村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2兆比特以上,商业楼宇用户基本实现每秒100兆比特以上的接入能力。如果按照这个接入能力,3年内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投资至少将超过1500亿元。
国家电网显然不会简单为了光纤接入而杀入“三网融合”。根据国家电网的计划,从2012年到2014年的3年时间将建成智能家庭网络(HAN)通信设备,综合利用蓝牙、无线局域网技术、电力线载波等技术,研制智能家庭集中信息管理器、宽带节点通信终端、窄带节点通信终端、手持无线终端等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实际上,宽带节点、窄带节点就包括了通信和互联网的关键技术,而手持无线终端就包含了移动通信技术,再加上蓝牙等传输手段,“国家电网完全可以成为半个运营商,再加上中国电信的牌照,进军‘三网融合’顺理成章。”一位资深电力专家表示。
目前电力光纤入户是在“智能电网”的名义下,不断扩大试点范围,而对于国家电网的上述举动,政府部门也未表示异议。长江证券分析师陈志坚表示,国家电网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构建起除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广电之后的第五张光通信网络。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