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OPLC >

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全面启动

来源:未知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15 13:31 
核心提示:2010年6月18日消息,国家电网首批三网合一住宅试点小区,在沈阳开工建设。小区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首批81 套住宅全部接入电力光纤入 户系统。

2010年6月18日消息,国家电网首批三网合一住宅试点小区,在沈阳开工建设。小区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首批81 套住宅全部接入电力光纤入户系统。国家电网公司1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作座谈会,标志着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建设全面启动。

电力光纤到户是指,在低压通信接入网中采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OPLC),将光纤随低压电力线敷设,实现到表到户,配合无源光网络技术,承载用电信息采集、智能用电双向交互、三网融合等业务。20城市试点工程建设 覆盖4.7万用电客户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郑宝森与沈阳市市长陈海波共同为该市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八王寺圣水源小区揭牌。

郑宝森对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已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智能电网建设是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深入推进“两个转变”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把握原则,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有序开展,服务于智能电网建设和国家“三网融合”战略。

电力光纤到户试点工程是公司坚强智能电网第二批试点项目,计划在14个网省公司的20个城市进行试点工程建设,共覆盖约4.7万户用电客户。公司智能电网部会同各试点网省公司及技术支持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周密安排,有效推进工程建设。目前,试点工程进展顺利,已开展14项企业标准、规范、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10个网省公司的试点小区选定工作。国电进军三网融合 国资委官员谏言“四网融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总经理牟景旭表示,电力光纤入户是将光纤随低压电力线敷设入户,是国家电网公司为落实三网融合政策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

国家电网提供的资料显示,电力光纤到户解决了信息高速公路的末端接入问题,可满足智能电网用电环节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的需求。在提供电能的同时,可实现电信网、广播网、互联网的同网信号传输,为用户提供更加便利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电力光纤到户能够实现网络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幅降低“三网融合”实施成本,提高网络的综合运营效率,在节能环保方面优势明显。

电力光纤入户可以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降低三网融合的实施成本。不仅节省水、电、煤气抄表工大量劳作成本,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还能使建筑业和居民生活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实现电、水、煤气等计量表信息的远程采集和家居智能用电分析与控制,为用户提供更加节能现代化的生活服务。配合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应用,试点小区居民的平均生活能耗,可降低20%以上。

今年5月12日,在C114参加的一个业内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表示,目前三网融合存在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考虑智能电网,应该统筹推进智能电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发展,实现四网融合。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年-2024年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