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等国的分布式发电应用
美国、欧洲和日本在先进的分布式发电基础上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为各种分布式能源提供自由接入的动态平台。美国和西欧目前基本不再建设大型电源及大型能源设施,而附于用户终端市场的能源梯级利用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和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却使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排放不断减少、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美国:2001年,美国颁布“关于分布式发电与电力系统互联的标准草案”,允许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运行和向电网售电。美国有半数以上的分布式发电系统与电网连接,部分分布式发电系统在电网供电中断时形成备用。2003年年底,美国分布式发电容量约为234GW,且每个分布式发电站的规模规定在600MW以下。在这些容量中,81%是由小型和中型的往复式发电机给终端用户作为首要的备用供电,只有13%(30GW)的分布式发电站连接到输电系统和配电系统中,作为电网的可用发电容量。
德国:德国先后制定发布了《中压配电网并网技术标准》(1-60千伏)、《低压配电网并网技术标准》(1千伏及以下),分别提出接入中、低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非常明确和严格,各项指标均有详细规定,譬如规定了孤岛保护、短路电流等方面的详细技术要求,针对不同装机容量的光伏系统提出了详细的调度方式规定,明确了详细的并网调试程序和内容。这有利于电网企业和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在前期规划和设计过程中有据可依,遵循并网技术标准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快速并网,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丹麦:丹麦政府鼓励发展分布式发电,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和税制。丹麦是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为了鼓励发展分布式发电,丹麦《电力供应法》规定,电网公司必须优先购买新能源发电企业生产的电量,而消费者有义务优先使用新能源发电电量。
日本:日本的高电价使得很大一部分工业企业自己发电,制造业30%以上的用电是由当地企业发电厂供给的,这些大型企业的发电厂都以煤作燃料,其中约有16.7%的电力都以热电联产的形式供应。日本的热电联产发展得益于该国实施的高折旧和初始低税贷款政策,日本发展银行为热电联产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给地方主要供热和制冷项目以投资成本15%的补助,而其他发电形式并没有这类补助,优惠的财税政策刺激了投资动机。尽管分布式发电系统用户需要支付大量的备用容量费,但仍然比采用常规发电系统费用低。日本2003年的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框架指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发展分布式电源,增加用户选择范围。这些政策大大促进了日本分布式发电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