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一个海洋波浪能发电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潮起潮落的海州湾里,将建起当前“最潮”的波浪能发电站。9月中旬,江苏连云港海州湾海洋波浪能发电项目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复,标志着江苏省第一个海洋波浪能发电项目进入实施阶段。15日,首台试验性机组开始组装。
“波浪发电是海洋能源利用中的一种,不仅资源丰富、清洁干净,而且可再生性强,能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赵新生,连云港市海管中心主任,对波浪能发电深有研究。
连云港市利用波浪能发电有明显的优势,海岸直接面向外海,每天的潮起潮落形成较好的潮汐、海浪、海流等资源。海州湾全年不冻不淤,台风极少登陆,为打造海洋新能源研发平台提供了优良的自然条件。“这些都有利于连云港海洋波浪能的开发利用。”赵新生说。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批复,连云港将实施《海州湾海洋管理监测平台20千瓦波浪能发电新装置研究与试验项目》。该项目作为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主要利用连云港海域自然波浪要素,采用整体漂浮式电站的形式采集海洋中的波浪能,将波浪能通过“采能—换能—发电”的机械结构转变为稳定的电能;同时,根据连云港海州湾海洋管理监控平台运行需要,保障平台的电力供应。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千瓦,在设计波浪情况下,电站可连续运行2150小时以上,并且具有不停机进行扩容以及在线维护能力。
9月中旬,国家海洋局批复了《海州湾海洋管理监测平台20千瓦波浪能发电新装置研究与试验项目》,标志该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目前,项目建设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首台试验性机组也于昨天在广州组装,组装完毕后,将运到海州湾,在潮起潮落间为港城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
波浪能的开发利用为海上电力供应提供了新的途径,真正意义上提升了海上电力供应作业的能力,为江苏省海域内的海岛利用与开发、渔民海上作业以及海上远程监控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与能源保障。
连云港市海管中心的专家算了一笔经济账:一个年均发电功率5千瓦的波浪能独立发电系统发的电,可满足50户以上居民的电力供应(按每户3口人的每天用电量2度计算)。相信未来随着这项技术的不断成熟,连云港乃至江苏省的居民都可用上海州湾波浪供应的不竭清洁能源。
作为江苏省内首例,同时也是唯一的海洋可再生能源项目,其成功申报与实施将从根本上推动江苏沿海海洋能利用的历史进程,使江苏省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