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启动
昨天,记者从南京供电公司获悉,我市农村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正式启动。农村居民将分批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夜间电价优惠。据悉,首批试点覆盖栖霞、江宁、六合、浦口4个区13个街道的4.39万户居民。
据供电部门介绍,分时计费开通后,农村用户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峰谷分时电价,计费标准相同。即:高峰时段为8:00至21:00,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21: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非分时电价依然为0.5283元/千瓦时。
据悉,居民可自愿选择是否开通分时电价。如家中谷时用电量占到总用电量的15%,开通分时电价即可有效降低电费。有意办理的居民可到所属供电所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及有效房产证明。租住户欲办理应先征得房东同意,并携带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明。居民提交申请之后,供电所将上门更换电能表,更换之后分时计费方式立即启动。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开通分时电价后,1年内将不得更改。据介绍,使用分时电价超过1年,如居民没有提出更改申请,则继续执行分时电价。如需要停止分时电价,可携带前述相关证件在农村供电所办理。
农村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将按照先郊区农民集中小区,再集镇、最后乡村的步骤和“集中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分期分批推广。首批试点区域包括栖霞、江宁、六合、浦口4个区13个街道的37个居民小区(名单详见表格),其他地区的推广将在明年至2015年分期分批完成。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相关经费均由供电公司承担,居民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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