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神仙打架 首期中标项目无一开工(2)
潮间带风电在世界上并无先例可循,其淤泥质滩面,陆地施工装备无法施工,即使涨潮时水深也比较浅,现有大型施工船只不能直接进入,潮间带风电场建设需要定制专用施工装备。另外,海上风电要求“无大风,无海浪,无淋雨”的施工条件,一年的施工有效天数在150天左右,冬季有冬潮,不能进行施工。因此,尽管面积缩小,并不意味着成本会下降。徐主任表示,风场场址向海区延伸,仅海缆这一块的投资就增加很大。国内厂家不具备生产220千伏海缆生产条件,国外产品的价格则远高于特许权招标价格的承受力。
7月27日,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海域管理科科长方锡进表示,尽管做了以上调整,鲁能集团的项目“能不能搞得成”还值得怀疑。他指着墙上的一幅地图说道,鲁能集团中标的区域位于东沙、高泥,按照东台市规划,原来在该处设有风电建设区,但江苏省的围垦规划中,又将东沙和高泥规划为围垦区,面积共计60万亩。“围垦规划区域不能搞风电。”方锡进说,围垦区的主要功能有三类,生态农业占60%,养殖和生态旅游各占20%。
围垦是江苏省的重点战略项目之一。东台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东台是江苏省围垦区的重中之重。东台位于江苏省沿海中部,拥有85公里海岸线,2697平方公里海域。江苏省规划到2020年围垦滩涂270万亩,东台围垦比例占到37%。2009年,江苏省即要求东台市启动100万亩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工程,东沙、高泥名列其中。据方锡进介绍,东台海域属于淤涨型海岸,滩涂每年都会向海里延伸,海岸线每年以80米左右的速度向东淤涨延伸,年淤涨面积1万多亩。东台目前有156万亩滩涂面积,占全江苏省的五强。
但方锡进透露,在这片将要被围垦的滩涂上发展海上风电,与一般认为的养殖业冲突倒是不大,“主要是和城镇建设区划功能有冲突”。“发展城镇经济不仅仅是开发房地产,还有要企业、办公区、居住区。”他说,“如果要开发风电就不能有高层建筑,会影响风机的运转。”
“工业与城镇建设区”是2010年10月国家海洋局对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后新增设的类目,主要包括可供临海企业、工业园区和供沿海市政设施、滨海新城和海上机场等建设的海域。“滨海城市建设一定会和风电建设产生冲突。”方锡进说,海洋局现在要求将海上风电向深海布局,尽量远离海岸线。
海洋局7月6日最新发布的海上风电实施细则中,要求海上风电开发距离海岸线10公里以外,水深10米以下,要“节约利用岸线”。方锡进表示,东台市的海岸线逐年向海延伸,最好在围垦形成陆地以后再建风机,否则会对其他的开发利用产生影响。
方锡进介绍,东台市去年开始修编海洋功能区划,东沙、高泥区块被定为保留区,“保留区就意味着功能待定”。他透露,目前江苏省级2010年-2020年海洋功能区划已经上报中央,正等待批准。
剃头挑子一头热
海域使用发生变化,海上风电与当地围垦规划发生冲突,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规划,鲁能东台项目的境遇绝非个案。华能新能源公司总经理赵世明在南通会议上发言时表示,该公司在大丰的30万千瓦近海风电项目,就因为规划衔接问题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海域使用的变化对其接海缆路线产生影响,另外,华能还面临穿越8公里珍稀动物保护区的问题,项目的审批过程也将延长。
“海域属海洋局管辖范围,不是发改委、能源局单方面说了算。”神华集团国华风电公司生产部经理岳跃介绍说,海上风电主要涉及海洋管理方面的三个职责,一是海域使用,二是海洋环境保护,还有海底电缆管道,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海域使用问题。
方锡进表示,海上风电建设的前提是要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符合功能区划就能搞,不符合就无法建设”。但海上风电在以往的海洋基本功能区划中并无涉及,2010年10月,国家海洋局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时对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将原一级类“矿产资源利用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和“海洋能利用区”合并为“矿产与能源区”,主要用于开发利用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海域被划入其二级类别“可再生能源区”,其中并未提出开发海上风能,只是在注释中指出,中国“海上风能资源分布广泛,目前尚未完全调查清楚”,且海上风电场与部分用海兼容,现阶段可在基本不损害海洋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选择合适海域进行海上风电场建设。(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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