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项目信息 >

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进入试点应用阶段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09 08:49 
核心提示:依据《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需求功能规范》对平台功能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认为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功能设计满足标准、实现需求功能规范规定的服务功能、

2011年8月4日,由国网信息化工作部统一组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信通分公司牵头进行设计、开发、实施的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在南京通过功能测评,进入试点应用阶段。

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北京公司、上海公司、江苏公司、山东公司、重庆公司、山西公司、陕西公司、宁夏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信通公司等部门、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测评会。

平台严格按照国网公司视频监控电力系统标准进行设计和开发工作,目前已完成研发与测试,进入全面试点阶段。与会专家听取了国网电科院项目组对平台功能测试方案汇报,依据《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需求功能规范》对平台功能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认为电网统一视频监视平台功能设计满足标准、实现需求功能规范规定的服务功能、管理功能、和接口功能要求,平台响应及时具备了现场部署条件,能够支撑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等业务系统视频调用需求。与会专家同时就进一步提升平台业务实用化水平,加快推进试点单位典型应用上线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