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三峡”酒泉风电二期通过国家批复
为了控制风电建设节奏,国家能源局连发两道通知整肃号称“陆上三峡”的酒泉风电基地。然而对石油资源面临枯竭,经济发展缓慢的酒泉而言,“酒泉风速度”并不会慢下来。随着酒泉二期 2011年度300万千瓦项目通过国家批复,曾经的紧张,正被新一轮的大干快上劲头淹没。
最严厉的警告
5月19日,甘肃省酒泉市能源局局长吴生学,搭乘“酒钢号”火车从兰州返回酒泉。在北京六天里,他陪同分管发改工作的甘肃省副省长、酒泉市委书记一行,一面向国家能源局做问题说明,一面跟进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的年度装机规模核准。
10天前,国家能源局的一纸通知让酒泉这个号称“陆上三峡”的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紧张不已。
国家能源局的通知措辞严厉: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开发方案和项目业主安排,须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任何现场施工,并不得将酒泉风电基地内项目拆分成5万千瓦以下项目予以核准”。
“酒泉从未有过未批先建。”在酒泉市政大楼西辅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吴生学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充满戒备。他手里拿着一份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2011年度的政府工作进度表。
在这张表格里,一个风电项目被具体分解成了十八个步骤。破土动工之前的十五项工作,诸如设备招标准备、环评、安评、水土保持、电网接入衔接等,都属于“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范围。
“一边等批文,一边抓紧前期工作准备,是因为我们心里着急”,吴生学毫不讳言,他们下发招来非议的通知,是为了在获得国家能源局批文后,前期工作和进度能更快一点。
这已不是酒泉市能源局第一次接到“上峰”警告。3月19日,酒泉市能源局曾对风电开发企业提出2011年进度要求,鼓励使用2.0兆瓦及以上风机机型,还明确表示“同等条件下,原则上竞争择优选用酒泉新能源装备工业园区生产的风电设备”。
8天后,国家能源局要求酒泉市,不得自行安排风电建设规模,向企业分配确认项目开发权,也不得以行政方法要求企业完成建设任务,更不能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
连续两道通知,让外界开始猜测:中央与地方的风电蜜月是否即将结束?
此前,中国风电已狂飙五年,酒泉也被冠以“陆上三峡”。酷爱诗以言志的国家能源局前任局长张国宝在酒泉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开工仪式后,曾如此形容酒泉之风——“风,不教狂飙度玉门。赛三峡,河西展新容”。
不到两年间,酒泉风电不断被祝福被赞誉,踏上过风电场土地、进过风机制造厂的国家级领导人就有数位。截至4月底,酒泉风电基地的25座风电场,已经吊装完成了550万千瓦风电机组,其中并网发电的有近400万千瓦。
也正是在这种“酒泉速度”中,酒泉风电基地建设开始出现一系列问题,包括多次出现大范围脱网、机组飞车和起火事故,按国家能源局的说法,这“暴露了风电建设、运行方面存在市场、技术和管理问题”。
祸起风电脱网
事故首先是从风电脱网开始的。2011年2月24日,甘肃中电酒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桥西第一风电场,因一个开关间隔的电缆头故障绝缘击穿,造成短路,引发了一场殃及10座风电场、近600台风机脱网的事故,导致电网电压波动,冲击甘肃电网,甚至威胁西北电网安全。
不足两月,仍是瓜州,中国风电下属的甘肃瓜州协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干河口第二风电场,再度出现因电缆头击穿引发的连锁反应,造成700多台风机跌落电网。
事故原因被归结为,风机多数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风电场建设施工质量问题较多、大规模风电场接入带来电网整体安全性问题以及风电场运行管理薄弱等四大问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